浙江省大学生科技竞赛委员会
浙科竞〔2023〕12号
关于举办第十七届浙江省大学生化工设计竞赛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为了多方面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实际动手能力,培养团队精神,增强大学生的工程设计与实践能力,促进浙江省高校大学生相互交流与学习,经研究决定,举行第十七届浙江省大学生化工设计竞赛(简称省化工设计竞赛)。现将竞赛主题与内容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浙江省大学生科技竞赛委员会
承办单位:嘉兴学院
赞助单位:浙江华亿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秘书处单位:浙江大学
二、竞赛题目
为某大型化工企业设计一座用于己二腈清洁生产的分厂,要求技术符合我国绿色低碳循环发展要求。
三、参赛对象和形式
1.参赛者为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同一学校学生以团队形式参赛,每队5人,设队长1人。每位学生只允许参加一支参赛队,鼓励多学科学生组队参赛。接到准赛通知后如有队员因故退出,最多允许替换2名队员或缺席1名队员参赛,否则作弃权处理。
2.参赛队伍根据竞赛内容和要求完成设计,提交设计作品的电子文档参加初赛。设计工作必须由本队参赛队员独立完成,每支参赛队只能提交一份作品。
3.竞赛分为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初赛作品经评审委员会评审后,遴选36支参赛队伍进入决赛。决赛阶段的参赛队伍需进行口头报告和答辩,由决赛评审委员会评选获奖队伍。
4.各参赛队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参赛作品,并在指定的时间参加报告会,缺席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5.省化工设计竞赛内容和参赛作品要求详见全国大学生化工设计竞赛网站上的全国大学生化工设计竞赛任务书。
四、竞赛安排
(一)报名组队
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15日-4月15日,各参赛队登录省化工设计竞赛网站,在线填写报名表,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报名须知。获准参赛的团队名单将于报名结束后3天内在竞赛网站上公布,请各参赛队伍及时登录省化工设计竞赛网站查看通知。
(二)报名缴费
报名费每个团队500元,各校于2023年7月10日前将报名费统一汇入省赛承办单位。竞赛参赛费用由参赛队伍所在学校承担,各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参赛选手收费。
账户:嘉兴学院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秀洲支行
账号:1204068009049001258
汇款时请务必注明化工设计**学校。成功报名及缴纳报名费的团队才能获得参赛的资格。
(三)提交作品
各参赛团队将仿真设计模型的计算机文件、设计说明书、表格、图纸等设计文档汇总编目并打包,于2023年7月20日24:00前根据《提交作品指南》(7月15日之前在省竞赛网站上公布)要求上传,并将下载链接和提取码发至省化工设计竞赛组委会官方邮箱。
材料提交不完整的作品视为不合格参赛作品,取消参赛资格。
(四)初赛评审
竞赛评审委员会将于2023年7月21日—25日对提交的参赛作品进行评阅,根据各队提交的电子文档质量遴选出36支决赛队伍,并在省竞赛网站的通知页面上发布决赛通知。
(五)参加决赛
决赛将于2023年7月27日—29日举行。决赛阶段分两轮进行,各参赛队依次报告本队的作品,接受决赛评审委员会的质询,即时答辩。第一轮将参赛队伍分为四组进行口头报告和答辩,每组遴选出不同学校的三支队伍进入第二轮的口头报告和答辩。口头报告和答辩顺序通过抽签决定。
具体要求将在省赛网站另行通知。
(六)评审颁奖
决赛评审委员会根据各队网上提交的电子文档质量(占总成绩60%)、口头报告和答辩(占总成绩40%)表现进行评议,并于比赛结束当天公布评奖初步结果。获奖名单将于2023年8月15日起在省化工设计竞赛网站上公示,公示期后进行异议审查,异议审查结束后将公布正式获奖名单,颁发获奖证书。
五、知识产权
参赛作品的著作权归该参赛队所有,所属学校和省化工设计竞赛委员会拥有在教学中无偿使用参赛作品的权利。如参赛作品的设计内容申请专利,则专利申请人为参赛队所属学校,发明人可为相关参赛队成员及指导教师。省化工设计竞赛委员会拥有获奖作品的出版权和优先使用权。
六、联系方式
1.省化工设计竞赛委员会办公室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浙大紫金港校区西区和同苑2幢910,邮政编码:310058。联系人:张玲玲,13706714094,zhanglingling@zju.edu.cn;王海涛,18857166064,12228074@zju.edu.cn
2.省化工设计竞赛组委会官方邮箱cretye@zju.edu.cn。
3.全国大学生化工设计竞赛网站(http://iche.zju.edu.cn/)
4.省化工设计竞赛网站(http://iche.zju.edu.cn/zedc)
浙江省大学生科技竞赛委员会
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