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东华科技-陕鼓杯”第十届全国大学生化工设计竞赛
华东赛区预选赛
确认授奖名单公布通知
由中国化工学会、中国化工教育协会、教育部高等学校化工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办的2016“东华科技-陕鼓杯”第十届全国大学生化工设计竞赛于2016年8月21日完成全部竞赛内容。华东赛区竞赛委员会推荐的华东赛区预选赛拟授奖名单已于2016年9月13日至2016年9月17日在全国大学生化工设计竞赛网上公示。
在华东赛区预选赛期间,华东赛区竞赛委员会收到实名邮件举报浙江海洋大学东海科技学院Rva-5队有一名成员是浙江海洋大学在读学生,认为此情况违背了《全国大学生化工设计竞赛章程》(以下简称《章程》)。华东赛区竞赛委员会根据《章程》中对参赛资格的规定 “参赛者为全日制高校在校本科生。以团队形式参赛,每队5人,设队长1人。每位学生只允许参加一支代表队,鼓励学生多学科组队参赛。”,认为跨校际组队并未违反现行《章程》,应该具备参赛资格。华东赛区竞赛委员会将情况和意见及时汇报给了全国竞赛委员会秘书处。全国竞赛委员会秘书处查证,2008年第二届全国大学生化工设计竞赛时曾有华南理工大学与广东工业大学联合组成T&U队参赛,报名后当时的竞赛委员会曾研究此问题,认为校际协作有利于基础较差学校的学生更快掌握自主学习方法并提升学习效果,予以了认同。鉴于自那时至今没有新案例和新规定产生,全国竞赛委员会秘书处同意华东赛区竞赛委员会的处理意见,准予该队继续参赛,占用队长所在学校的晋级名额。在本届赛事颁奖事务结束后,秘书处将把跨校际组队事宜提交全国竞赛委员会会议讨论,在下一届竞赛前制订更明确的规定。
在公示期间,浙江树人大学“逐日”队申明放弃华东赛区三等奖。根据该队所在评审组的评分排序,由浙江树人大学“五遮天”队递补该奖项。
在公示期间,全国竞赛委员会没有收到其它关于华东赛区预选赛拟授奖人有违背《全国大学生化工设计竞赛章程》行为的举报邮件。根据上述公示结果,确认拟授奖名单中各团队的受奖资质有效。
在公示期间,有关参赛团队对公示的团队成员和指导教师信息进行了核对、补充和确认,附件是根据反馈信息补充修订的确认授奖名单,确认授奖名单中的参赛团队有关信息将不再接受修改,全国竞赛委员会将据此制作获奖证书并邮寄给获奖团队的队长,由队长分发给团队成员和指导教师。请队长收到邮寄的证书后发送确认邮件到全国竞赛委员会秘书处邮箱(ichezju@foxmail.com)。
特此公告
全国大学生化工设计竞赛委员会
2016年9月20日